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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16 15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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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3日,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中医药立法座谈会,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在讲话时表示,今年是实施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最后一年,要把中医药法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,抓住中医药立法面临的良好机遇,加大工作力度,加快立法进程,推动中医药法早日出台。
宋法棠强调,中医药立法要突出扶持、保护和促进的立法宗旨,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,要遵循中医药的发展规律,体现中医药的发展特点,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。要支持中医药积极开展服务,扩大服务内容,拓宽服务领域,重点解决好现阶段影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性、基础性和制度性问题。
述评: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,不仅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更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,逐渐获得了各国人民的信赖和亲睐。然而,我国作为中医药的发祥地,却并没有在中医药的传承、发展和保护方面走得更远。由于国内没有法律层面的中医法,没有如同西药的药品、技术监管评级制度,导致中医药品跟技术得不到保护,使得国内民众对中医缺乏认同感,中医药也无法走向世界。中医药的立法可以起到在法律层面上对中医药进行监管、指导和保护的作用,从而使我国的传统医药有统一、健全、科学的标准,有利于中医药的推广、普及和保护。 |